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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《朱自清》

热度 3已有 877 次阅读2009-8-22 06:32 |个人分类:文学名家|系统分类:文学名家|

《朱自清》
---《陈旧人物》
叶兆言 

  朱自清先生的《背影》,差不多是识字的人,就一定读过。文章结尾处又一次写到背影,差不多是点题的意思,“我读到此处,在晶莹的泪光中,又看见那肥胖的,青布棉袍,黑布马褂的背影”。儿子像父亲,印象中,朱自清也应该是这么一个背影。我见过他写《背影》时的照片,胖胖的,很憨厚的样子。他的朋友说起来,总说他不高的个子,白白的,人长得结实,做事认真,喜欢喝一点酒。这当然是抗战前,抗战后,刚刚五十岁的朱自清成了一个瘦老头,体重只有三十多公斤。
  这或许是中国教授们抗战前后的最好写照,抗战前,教授绝对是个人物,吃香喝辣,生活优裕,可是和日本人一打仗,教授便从神坛上走了下来,为衣食操心,像闻一多,因为穷,竟然靠替人刻图章贴补家用,他当时的润例是“牙章每字一千元,石章每字六百元”。闻一多学美术出身,早年喜欢雕刻,有了这种技艺,因此可以得意洋洋地成为“手工业劳动者”。朱自清没有这样的本事,至多也是到中学里去兼课,他的胃病早在昆明时就很厉害,如果当时有条件医治,结果就完全不一样。
  日本人打败了,中国人的日子并没有立刻好起来。通货膨胀弄得民不聊生,美国人有些看不下去,规定在美援的份额中,必须有一部分用来拯救中国高级知识分子。据说朱自清最后借钱做的手术,刚开始以为是盲肠炎,后来发现仍然是胃溃疡,已经破了一个洞,一切都太迟了,进医院再也没出来。他临死时曾对夫人说,自己在拒绝美援的宣言上签过字,大丈夫一言,驷马难追,无论日子怎么难过,坚决不买政府配售的美援平价麦粉。朱自清拒绝美援的理由很简单:
  为反对美国之扶日政策,为抗议上海美国总领事卡德和美大使司徒雷登对中国人之污蔑侮辱,为中国人民之尊严和气节,我们断然拒绝具有收买灵魂之一切舍施物资,无论为购买或给与的。
  这种声明颇有些赌气,人活一口气,该赌气的时候还是得赌。挨饿的滋味固然不好受,然而也不能为了肚子就不顾原则,高风亮节的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,苏格拉底被人诬告,他的学生劝他逃跑,他拒绝了,理由是自己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,与其违法而生,不如遵法而死。
  闻一多的性格,按中国老派人的说法,属于狂,张狂的狂,闻是一座火山,要爆发就爆发。朱自清一点也不狂,在气质上更近于狷,狂者进取,狷者有所不为,闻是拍案而起,朱却只是拒绝。郭绍虞先生说闻是“嫉恶如仇”,朱是“从善如归”,严格意义上讲,这两个人并不是一路货色。王瑶先生曾经说过,朱自清和闻一多之间的私交,“并不如一般所想像的那么深’,闻一多遇难后,为了出版《闻一多全集》,在两年多的时间里,他“无时不在为闻先生的遗作操心”,直到死前一日,还在为此事烦神。他这么做,绝对不仅仅是因为私谊,很重要的一点,是他觉得闻的遇难是中国学术界的大损失,而出版全集可能是对这种损失的一种弥补,是对死者的最好祭奠。
  三十年代鲁迅到北京省亲,各大学闻讯,纷纷派人去邀请讲学,朱自清以系主任的身份,亲自出马,好不容易见到鲁迅,却被拒绝。朱不死心,三天以后又一次去请,仍然被拒绝。鲁迅这次省亲在北京待了十多天,分别去五所大学做了演讲,偏偏冷落了清华,朱自清一定觉得很没面子。鲁迅的倔有时是很难解释清楚的,他到了北京,碰到胡适,胡开玩笑说他又卷土重来,鲁迅立刻翻脸,说我马上卷土而去,绝不抢你饭碗。胡被他弄得很狼狈,只好涎着脸说你还是老脾气不改。鲁迅对清华出身的人没什么好感,朱自清没有招惹过鲁迅,但是只好代清华受过。我查过朱自清日记,想看看他当时的感受,除了“访鲁迅,请讲演,未允”之外,没别的记录。
  朱自清是一个十分平和的人,对于属于五四时代的人来说,平和不是什么好事,因此他取字“佩弦”,意思要像弓弦那样将自己绷紧。可是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,显然只是良好的愿望而已。吴组缃曾说过一件事,一位学生打电话到朱自清家,说有几本要看的书找不到,让朱速去图书馆帮着找一找。朱自清似乎有些生气,因为这实在没什么规矩,差遣系主任犹如使唤老妈子,然而学生的没规矩,又充分说明平时并不太把没架子的朱自清放在眼里。大家的印象中,朱既没架子,又太认真,很多学生都怕上他的课,汪曾祺就说过朱的课太枯燥,而且分数给得十分抠门。朱自清的文学批评课曲高和寡,选修的学生极少,有时是三个人,空旷的教室里只有三个人,朱一样要点名,他就是这么一丝不苟。
  有关朱自清做人的认真,很多文章中提到。他始终是个谦谦君子,对什么人都毕恭毕敬,天忽然转凉,妻子怕他冻着,让刚上小学的小女儿去学校送衣服,他接过衣服,会当着众人的面很认真地对女儿说“谢谢”。这一代人在思想上绝对趋新,习惯上却常常从旧,朱自清以散文闻名,也写新诗,和朋友交往,更愿意用旧诗唱和。他从来不发表自己的旧诗,大约觉得这是应该淘汰的玩意,写了只配给朋友看,以手抄的形式在私下流传。朱自清最知心朋友应该是俞平伯,但是与他有旧诗唱和的人却不在少数,譬如吴宓,他们是清华多年的同事,朱丧妻再娶,婚后很幸福,吴一直很羡慕。有一次,吴感慨中连写两首诗,一首怀念与前妻所生子女,一首是写给毛彦文女土,吴从不隐瞒自己对毛的追求,他甚至公开发表自己的情诗,但是他只给朱看前面的一首诗,也许觉得在这方面,朱和自己会有同感,因为也有前妻生的子女,至于后一首,想到朱那么严肃正经,还是不让他看为妙。
  通常熟悉的都是朱自清前期的散文,就文章而论,朱后期的散文比前期的更好。一个人一生的努力,常常会被影响所害,朱的一些所谓代表作都在前期,大家熟记了这些篇目,因此也就不太在意他后期的作品。其实朱自清一直在努力克服自己早期散文中的缺点,这些缺点或许由于他为人太好的缘故,很少有人指出。对于研究者来说,发现这些缺点并不十分困难,朱自清前期散文首先是难免造作,譬如《匆匆》,譬如《荷塘月色》,都有堆砌辞藻追求华丽的毛病,而《阿河》这一篇,在对一个年轻女佣的描写上,活脱创造社的腔调:
  这全是由于她的腰;她的腰真太软了,用白水的话来说,真是软到使我如吃苏州的牛皮糖一样。不止她的腰,我的日记说的好:“她有一套和云霞比美,水月争灵的曲线,织成大大的一张迷惑的网?”而那两颊的曲线,尤其甜蜜可人。她两颊是白中透着微红,润泽如玉。她的皮肤,嫩得可以掐出水来……“我很想去掐她一下呀?”她的眼像一双小燕子,老是在滟滟的春水上打着圈儿。
  新文艺腔是朱自清后来坚决要去掉的东西,这也是新文学的通病,他在语文教学上投入了很多精力,目的就是为了消灭这种拿腔拿调。把《荷塘月色》选进中学教材不是什么明智之举,因为弄不好便会对学生起误导作用,以为好作文就应该这么写。在朱自清前期散文中,优秀的是那些充满真情实感的文章,如《背影》,如《给亡妇》,在“才”和“情”中,以情感动人才是文字艺术的基石。但是,说这类文章好,并不是一点毛病也没有,他当时毕竟还年轻,整体的新文学也年轻,文字技巧上仍有可推敲之处。《背影》开头一句是这么写的:“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两年余了,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。”两个“我”中起码可删去一个,“余了”二字也能删,汉字习惯中,“已两年”是模糊概念,可以含两年余的意思,或者索性改成“两年多”。朱自清散文有着极高的地位,评论者曾说,将他的散文作为样板悬置于国门,不能增删一字,我想这种评价或许是指他后期的散文。他一生都在摸索如何写出最地道的语体文,斟字酌句,不敢有一点马虎,后人特别要注意的应该是他的这种努力,否则便难免误解了前贤,可惜了他一生的追求。朱自清最后的几本散文集分别为《标准与尺度》、《论雅俗共赏》、《语文影及其他》,都是非常经典的文章,值得愿意写好散文的人一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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